新疆农业绿色材料与土壤健康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厅于2025年12月3日批准建设(新科实字〔2025〕160号),依托中国农业科学院西部农业研究中心建设运行。重点实验室面向新疆农业可持续发展与区域生态安全的重大战略需求,聚焦农田残膜、抗生素、微塑料等农业污染物以及土壤结构退化等复合叠加问题,围绕“绿色替代—污染阻控—生态修复”主线,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纳米农药等绿色农业投入品研发、农业污染物防控与土壤健康提升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通过系统科技创新,重点实验室旨在提升土壤健康水平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升级,构建适应典型生态区特点的绿色可持续农业技术体系,为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重点实验室坚持“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建设方针,为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和科研条件,吸引优秀的年轻学者开展共同研究,联合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促进国内外合作交流,现公开征集实验室2026年度开放基金。同时,鼓励科研人员自筹经费,依托实验室仪器设备及野外台站等基础条件开展合作研究;支持与本学科群内其他实验室(包括综合实验室与专业实验室)开展联合攻关,强化跨区域、跨单位的学术交流与协同创新,凝聚合力提升学科群整体创新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资助方向:
围绕新疆典型农业区与绿洲农业生产特征,重点针对农田地膜残留、微塑料、农药、抗生素及其衍生物等农业污染物,开展污染物调查与监测技术研究,研发高灵敏度、高通量的检测与识别方法。系统揭示污染物在土壤中的赋存特征、时空分布规律,构建新疆耕地土壤农业污染物筛查指标体系与基础数据集,推动农业污染物监测方法的规范化、标准化与体系化发展,为区域农业污染防治与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方向二:农业污染物环境行为与风险评估
针对新疆农田生态系统特点,重点研究地膜残留、微塑料及其老化产物等农业污染物的来源特征、环境行为与演化机制,阐明其在滴灌条件下土壤—水—生物系统中的跨介质迁移转化规律。开展污染物生态效应与环境风险评价,解析污染物暴露水平与土壤结构、土壤健康及作物生产之间的作用关系,为新疆农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提供科学依据。
面向新疆农业绿色发展和耕地质量提升需求,重点支持全生物降解地膜、水基化纳米农药及作物抗逆调控新材料等绿色农业投入品的创制与应用研究。通过纳米载体设计、生物或化学合成等技术手段,构建具有靶向调控、智能响应和可控释放功能的高效绿色投入品体系,系统阐明其提质增效与减量减污的作用机制。开展绿色农业投入品的理化性质、生物活性及生态安全性评价,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农业防控技术路径与应用模式。
具备以下条件的研究人员,可申请开放基金项目:
1、申请人只能同时申请1项联合开放基金项目;已获得资助者再次申请,申请书须附已资助项目的结题报告和主要研究成果;
2、国内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与本实验室相关的研究人员;
3、申请人必须为联合开放项目的实际负责人,一般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不超过40岁;在站博士后经导师同意后,可申请;
4、申请人需确定一名本重点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作为合作联系人。
1、课题资助时间一般为1~2年,必须持续较长时间的重大课题,可分阶段申请。
2、
课题资助金额一般为3~5万元。经费使用主要包括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出版费和劳务费等,采用报账制(在
中国农业科学院西部农业研究中心
报销)。
3、开放课题执行期间,原则上不得变更研究内容和目标,如须变动,应向实验室主任申请。同时,课题组成员需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定期汇报研究进展。
4、申请书中须将实验室固定人员作为合作者列入参加人员名单(具体请咨询联系人),合作执行项目的实验室固定人员须作为论文共同作者。
5、所有来重点实验室工作的开放基金主持人与参加人员均以重点实验室客座人员对待,需遵守重点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并按管理要求及时汇报项目研究进展。
1、资助项目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申请人第一单位均应标注本重点实验室并作为通讯单位:
中文:新疆农业绿色材料与土壤健康重点实验室/中国农业科学院西部农业研究中心
英文:Xinjiang Key Laboratory of Agricultural Green Materials and Soil Health/Institute of Western Agriculture,CAAS
并标注“本研究由新疆农业绿色材料与土壤健康重点实验室联合开放项目资助(No. ××××××)”或者“This study was supported by Xinjiang Key Laboratory of Agricultural Green Materials and Soil Health,Institute of Western Agriculture,CAAS(No. ××××××)”。未标注的,验收时不计入成果。
2、资助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包括收集到的资料、研究报告、相应软件及其测试检验报告等)归研究者及本实验室共同所有,任何一方未经协商同意不得私自使用或发表。
3、项目承担者至少发表一篇以新疆农业绿色材料与土壤健康重点实验室为第一单位的中文核心或SCI(JCR Q1区,非预警,以论文发表当年发布的JCR分区为准)收录期刊一篇。
4、开放基金资助项目须于合同规定截止时间前一个月提交纸质版项目验收申请一份送审,作为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未完成研究内容不能按时提交验收材料的项目,于合同规定截止时间前三个月提交项目延期申请报告,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延期验收,否则视为未完成项目。
5、项目完成后,提交总结报告、发表论文等项目验收材料,经审查符合验收条件,即按期完成项目合同规定的任务指标,并提交验收申请材料和验收报告的项目,由实验室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6、此申请指南由本重点实验室负责解释。
1、自本“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公布之日起,开始受理课题申请,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26日(邮寄申请书以投递日邮戳为凭)。申报结束后,实验室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审议,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工作。批准结果将及时通知申请者本人。
2、申请人应根据《新疆农业绿色材料与土壤健康重点实验室联合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按规定格式填写《新疆农业绿色材料与土壤健康重点实验室联合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批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wangdejun@caas.cn,同时将申请书原件一式四份邮寄至本实验室。
3、自带经费者不受申请时间限制,随时可联系前来开展研究。
联 系 人:王德俊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昌五路农业博览园北侧151号中国农业科学院西部农业研究中心
邮政编码:831100
联系电话:18599189880
电子邮箱:wangdejun@caas.cn
《新疆农业绿色材料与土壤健康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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