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4年辽宁省科技计划联合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辽科办发〔2024〕33号)要求,经过个人申报、学院及科研院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我校已确定拟推荐项目名单。现将拟推荐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校科学技术研究院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匿名异议或超过公示期限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邮箱:caoyu@syuc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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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大学科研院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