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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招募中

  辽宁省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铸件数字化设计及智能制造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省重点实验室)于2022年12月经辽宁省科技厅批准成立,实验室面向辽宁省新能源汽车领域,为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及智能制造提供理论、方法和技术支撑。为充分发挥实验室开放合作平台、人才培养基地及创新引领高地作用,实验室本着“开放、流动、合作、竞争”的运行机制设立开放课题,共同为辽宁省新能源汽车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鼓励自由探索,支持从事基础和应用转化研究的科技人员开展创新性研究;鼓励交叉合作,强化与国内外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等合作,优先支持具有与省重点实验室共建单位合作背景的课题申请。拟申报的课题围绕新能源汽车相关领域展开研究,研究方向明确、思路清晰、技术方案可行、研究队伍结构合理。

  

拟资助领域和研究方向

1.机械动力学与振动噪声研究

重点资助高端装备故障诊断、预测与健康管理技术,实现装备早期故障识别、剩余寿命预测与预测性维护,提升运行可靠性;资助声学超材料、声学黑洞的应用,突破传统减振降噪局限,为装备提供全链条噪声振动控制方案。

2.关键零部件数字化设计及智能制造研究

重点资助新能源汽车等关键零部件的数值仿真、优化设计与智能制造研究,通过精细化仿真分析、结构优化与工艺创新,优化产品类型与规格,提升零部件服役安全性与可靠性,为高端装备性能提升与产业升级提供技术支撑。

3.高性能轻合金控制技术研究

重点资助高性能轻合金新材料研发,高真空压铸技术、局部挤压技术、压铸模具温控技术、压铸模具3D打印技术、半固态压铸等提高铝合金压铸件性能的关键性技术,构建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铝合金压铸件的验证平台。

4.工业互联网技术

重点资助新能源汽车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相关研究。依托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技术搭建平台,借助机器学习深挖工业数据,破解数据处理难题,识别生产异常与风险、提供智能决策。

课题资助经费和研究周期

2026年度科研课题拟资助开放课题6项,SCI三区每项资助金额2.5万元,SCI二区每项资助金额3万元。

课题研究周期为自签订协议起两年。

结题要求及成果标注

1.课题最终提交的成果为SCI论文1篇(三区及以上),结题报告1份。

2.发表论文等学术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须为大连科技学院,同时须注明“辽宁省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铸件数字化设计及智能制造重点实验”,项目号2022JH13/10200058(英文名称:Key Laboratory of Digital Design and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of Lightweight Castings for New Energy Vehicles Liaoning Provincial,No. 2022JH13/10200058)。

3.课题研究所取得的全部成果归实验室及研究者共同所有。

课题申报条件

(一)课题负责人

1.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和学术道德素养,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课题的研究。

2.课题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8周岁。

3.开放课题要求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及以上科研人员。

4.已获得开放课题但未结题不能连续申报。

(二)课题承担单位

1.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科研条件。

2.申请开放课题的承担单位原则上应为具有相关科研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中型及以上规模企业。

3.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保持研究人员队伍的稳定性、保证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研究周期内在承担单位从事科学研究。

4.课题承担单位需对课题经费使用和项目成果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负责,承担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

申报程序

(一)申报阶段

申请人根据通知中的申报领域选定研究方向,填写《辽宁省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铸件数字化设计及智能制造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并在8月1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申报邮箱,纸质版申请书邮寄至本实验室。申请书填写要求如下:

1.申请书所有内容均应如实准确填写(申请者签章处需手写)。如发现虚假填报内容,责任自负。

2.电子版需发送PDF格式,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正文宋体小四、英文Times New Roman、1.5倍行距,使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

3.纸质版申请书须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和管理职责,加盖公章后寄送。

(二)评审及立项阶段

本实验室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课题进行遴选,对选题准确、设计合理、方案可行、组织严密、具备研究条件的课题准予立项,并发布立项通知。

(三)提交课题协议书

立项结果公布后,获批立项人员应填写《辽宁省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铸件数字化设计及智能制造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合同》,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版经本实验室审核通过后,于5日内寄送纸质版。申报的课题一旦立项,课题协议书中研究内容、考核目标、经费使用须与申请书一致。

(四)结题要求

课题负责人应当在《辽宁省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铸件数字化设计及智能制造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协议书》规定的研究期限内完成任务,并及时申请课题结题,无故未按时完成者,将终止协议,并停止相关研究经费的拨付。

课题管理

1.申请书经学术委员会批准后,申请者应与实验室签订项目合同。

2.实验室指定专人负责对开放课题的实施管理,管理内容包括:项目合同签订;核定课题资助经费;检查课题的进度与质量;课题验收;向学校或有关部门上报科研成果。

3.在课题实施过程中,负责人在课题中期须向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提交课题进展报告。学术委员会对报告审查后给出评审意见,评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个等级。评为通过按正常拨款;评为不通过者,不得使用余款。无正当理由不提交进展报告者,停止资助。

4.课题结题前,课题负责人应认真撰写《开放课题结题报告》,并向学术委员会作结题报告,依据评审意见,评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个等级。评为通过按正常结题;评为不通过者,不得使用余款。

5.若课题未能按要求如期结题,负责人可提前1个月申请延期,最长延期时间不能超过1年。不写延期申请或延期超过1年视为结题不通过。

6.鼓励课题负责人每年以访问学者的形式在实验室工作,实验室将为开放课题研究人员来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提供大力帮助,鼓励开放课题研究人员来本实验室与合作者共同进行研究工作。


经费管理

1.课题经费分两次下发,2026年12月30日前下拨50%,结题验收合格后下拨其余的50%,结题3个月内,须完成该课题的财务结算。

2.科研业务费:(1)仪器设备使用费、科研样品分析测试费、数据处理计算费等;(2)差旅费、学术交流费;(3)发表学术论文版面费、资料打印复印费、专利申请费等。

3.实验材料费:实验原材料、试剂、药品购置费等。

4.设备购置费:小型仪器设备购置费、仪器设备改装费等。

5.课题组织实施费:(1)课题研究人员到重点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所发生的交通、住宿、生活补贴等费用;(2)参加课题研究工作的研究生的劳务费。

6.与课题相关的车辆维持费、餐饮等经费应小于经费的10%。

7.最终解释权由省重点实验室解释说明。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昕

电    话:0411-86245040

邮    箱:DKY_zdsys@dlust.edu.cn

地    址:中国·辽宁省大连市旅顺经济开发区滨港路999-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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