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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海岸与海洋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2026年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海岸与海洋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依托大连理工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长江三峡集团,于20251月完成重组。前身为海岸和近海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1986年由原国家计委批准筹建,1990年通过国家验收后正式对外开放。依据开放和流动的运行机制,实验室设立开放基金,以加强与国内外专家学者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开放基金特别鼓励申请人围绕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开展学科交叉和创新研究。

一、年度资助计划

2026年度实验室拟资助开放基金20项,平均资助额度约为5万元。资助期限2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填写20267月至20287月。项目执行期内,需来实验室做至少一次短期学术交流,并做学术报告。

二、资助方向和选题范围

() 海岸/海洋工程基础设施及其动力耦合分析理论

1、海洋动力耦合作用分析

2、深海资源(油气/可燃冰等)开发基础

3、海洋新能源开发与能源岛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

4、深水养殖及其多功能设施关键技术

() 海岸/海洋工程安全耐久与抗灾韧性

1、海洋动力灾变控制与韧性防护

2、陆海水域环境安全

3、海岸带安全和韧性

4、滨海基础设施抗灾安全

() 海岸/海洋工程智能建造与全寿命运维

1、智能建造与监测运维

2、海上高效施工作业技术与装备

3、智慧港口和环境友好型海岸结构系统

4、新型海上风电基础结构设计技术

5、深海智慧采矿系统

三、申报条件

1. 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学术道德,并是开放基金课题的实际主持人;

2. 申请人应为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事业部门的科技工作者,优先资助讲师或副教授等青年研究人员;

3. 申请人应联合实验室固定人员合作申报,且每位实验室固定人员当年只能合作申请一项

4.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开放基金项目,曾经获得资助的申请人,除结题时成果优秀可申请连续资助以外,不得再次申请。

5. 以下人员不具备申请资格:

1)实验室依托单位研究人员;

2)已获得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且迄今仍未结题者;

3)曾得到过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但未按任务合同书要求完成研究任务者,或未按时提交年度进展报告、结题报告者。

四、申请、评审及管理

1. 本年度开放基金的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610日。

2. 申请人在截止日期前须提交以下材料:《海岸与海洋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的盖章签字版扫描件盖章签字纸质版待正式获批后补寄至实验室)申请书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 5篇代表性学术成果全文的电子版。以上电子版材料发送至tjingwen1020@dlut.edu.cn申报材料不得包含任何涉密内容。

320266,由实验室组织评审,择优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

4. 经实验室主任办公会审定,实验室将开放课题批准通知书下达给申请人。

5.开放基金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归本实验室和项目负责人共有,署名单位应标注(大连理工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海岸与海洋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或“State Key Laboratory of Coastal and Offshore Engineering, Dal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Ocean University of China/China Three Gorges Corporation研究工作资助情况应明确注明“海岸与海洋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编号XXXX英文标注Supported by the Open Fund of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Coastal and Offshore Engineering with grant No. XXXX”

6.申请书寄送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敖老师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综合实验三号楼303室,116024

电话:84706232

E-mail: aomy@dlut.edu.cn


海岸与海洋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

2026525

转载链接:https://slcoe.dlut.edu.cn/info/1076/48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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