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获得重点实验室基金项目支持但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2、项目建议书模板见附件,密级为公开,申报前需完成本单位保密审查并提供证明材料。
3、指南经费为控制经费,实际经费以专家审查为准。
4、需要提交的材料:
(1)纸质《项目建议书》一式1份,纸质《保密审查证明》一式1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电子版《项目建议书》Word版、PDF版(命名格式“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负责人”标注);
(3)开放项目研究获得成果归航天液体动力全国重点实验室所有,发表与开放项目相关的论文,须署名航天液体动力全国重点实验室;
(4)本次公开发布的指南条目不接受现场递交材料。申报人员请将纸质材料寄至各项目联系人,电子版发送至各项目联系人邮箱。纸质版与电子版受理时间截止2026年5月28日(以收到材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