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和《沈阳化工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拟转让专利情况公示如下:
1.发明专利:一种利用铝灰铝渣制备石油支撑剂的方法,专利号:ZL201610205686.7 ,申请日期:2016.04.06,授权日:2019.04.05 ,权利人:沈阳化工大学,发明人:曹大力,有效,转让价格:人民币叁万元
公示期15天,自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4月10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此专利转让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科研处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和必要的证明,并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署名,提供联系方式;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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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4-89388325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3月27日